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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震损校舍应急评价和震害调查的紧急通知
安教发〔2008〕67号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建设局
关于开展震损校舍应急评价
和震害调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建设局: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突发7.8级地震,我市也遭受了较重地震灾害,特别有部分校舍遭受不同程度损坏。为了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示,对震损校舍开展应急评价和震害调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康市震损校舍应急评价和震害调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杜科持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正太 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张德安 市建设局建管科长
马小荣 市质安中心站长
叶金柱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李孝满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胡登明 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安康市震损校舍应急评价和震害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叶金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价范围
震损的学校建筑物、构筑物。
三、实施办法
1、分级负责。市直各院校震损校舍由市教育局和建设局组织调查;各县(区)震损校舍由各县(区)组织调查。
2、根据校舍受损情况,市教育局、市建设局成立由结构、勘察、施工、设计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各县区也要根据本辖区校舍受损情况成立专家组,迅速对本辖区校舍震损情况开展应急评价和震损调查,并给出评估结果。专业技术人员由各级建设局抽调,其它人员由各级教育局调配。
3、依据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对震损校舍进行评价。评价分为非主体结构损坏、一般主体结构破坏(经加固处理,可正常使用)、严重主体结构破坏(无法加固或无加固价值)。非主体结构损坏的校舍,由学校自行维修后使用;一般主体结构破坏的校舍,由设计单位进行加固设计,经过加固施工后使用;严重主体结构破坏的校舍,上报计划拆除重建。
四、时间要求
1、5月20日前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抽调人员;
2、5月27日前完成应急评价和震损调查工作;
3、5月28日前向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上报核查总结;
4、7月20日前完成非主体结构损坏校舍的维修工作;
5、新学年开学前完成一般主体结构问题校舍的加固施工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搞好校舍应急评价和震损调查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附件:震损校舍应急评价表
安康市教育局 安康市建设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共印45份
附件:
震损校舍应急评价表
核查组成员签字: 核查日期:
责任编辑:ak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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