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远程教育县级验收工作后,近日,我县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应用督导评估的通知》,制定了《岚皋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管理与应用工作考核评估细则》,每学年对全县所有远程教育项目学校(包括“远程教育试点项目学校”、“义教工程项目学校”)远程教育设备资源管理与应用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考核分县、校两级考核。各项目学校严格对照《岚皋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管理与应用工作考核评估细则》逐项进行自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县电教中心备案。在各校自查评估的基础上,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县级考核评估组,每学年末集中对项目学校设备资源管理、应用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与学校综合考核挂钩,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为不合格的学校将对学校校长予以处理。
为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各项目学校采取相应措施,将远程教育管理与应用纳入学校年初工作计划和教师年度工作考核中,制定考核办法,对不使用远程教育手段进行教学的教师,要延缓职务评聘、晋升,不得评优、评骨干教师。
与此同时,县局还与各项目学校签订了《岚皋县农村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与使用责任书》,对项目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实施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远教设备及资源最大限度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 (本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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